(1)现场监理人员会同承包商实地考察混凝土供应商的供应能力、生产设备运转情况、混凝土运输能力、混凝土原材料试验水平及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等;考察砂子、石子的筛洗工艺、外加剂计量工艺;试验设备、搅拌计量设备、混凝土运输车、泵车等主要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上岗证,各种规章制度、程序、质保措施等是否落实到人。
(2)施工总承包方与混凝土供应商签订的混凝土供应合同中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水泥的品种、强度等级等特性;②砂、石料的粒经要求;③混凝土抗冻、早强要求,并明确技术指标;④混凝土出厂温度(冬施混凝土);⑤混凝土坍落度正负误差范围;
⑥混凝土初凝时间要求(含外加剂的试验);⑦混凝土供应速度要求;⑧合同中的技术指标要与工程的砼施工方案、混凝土措施交底相吻合。
(3)商品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要求如下:
①水泥:应采用普通水泥和低热化热矿硅酸盐水泥,不准使用质量不稳定的小水泥厂生产的小批水泥。监理应对水泥的品种、标号、包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
②粗骨料(石子):应用5~25mm连续级配的碎卵石,含泥量小于1%。采用泵送,高度在50m以下时石子大粒径与输送管径之比不宜大于1∶2.5,高度在50~100m时, 石子粒径与输送管径之比宜在1∶3—1∶4左右;
③细骨料(砂):应采用细度模数为2.5~3.2的中砂,通过0.315mm筛孔的砂不少于15%。地下室施工要采用级配中砂,细度模数2.3~3.0,粒径0.35~0.05mm,含泥量小于3%。混凝土中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④粉煤灰:粉煤灰分为三个等级,普通混凝土及轻质料钢筋混凝土应用Ⅱ级,C15以下的素砼可用Ⅲ级,高强度混凝土(C50及以上)要用Ⅰ级。
⑤外加剂:商品混凝土中应用的外加剂主要有:减水剂、缓凝剂、早强剂、防冻剂等。对混凝土中加入的各种外加剂的掺量,应按其品种说明书并根据使用要求、施工条件、混凝土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中所应用的所有外加剂每进货一批,监理方均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应向总承包方和监理提供如下资料:①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②28天标养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③商品混凝土配合比申请通知单;④混凝土开 盘鉴定及砼强度报告;⑤水泥出厂报告及进场3天、28天试验报告;⑥砂试验报告;
⑦碎(卵)石试验报告;⑧掺合料合格证、试验报告;⑨外加剂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检验报告,使用说明等。
(5)配合比控制
(1)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首先根据现场实际所用原材料的性能及时对相同的技术要求进行计算,再经过实验室试配及调整,定出即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又比较经济合理的混凝土配合比;
(2)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须由混凝土试配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在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开 盘鉴定,并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块。
(3)施工过程中,当骨料的颗粒发生显著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改变配合比。